近期,国内、省内接连发生多起涉校涉学生交通事故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连续召开安全会议,多次向学校发出安全提示。学校党委也对校园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,为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,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我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次进行提示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机动车行驶要求
(一)加强车辆入校审核管理。各单位负责人需严格依照学校车辆审核流程,对临时入校车辆信息认真核查,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联系单位相关人员应提前告知来访车辆校园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,确保校园交通秩序安全和通畅。保卫处加强校门管理,认真核查入校车辆信息,对来源不明的访客车辆一律不予审批。
(二)规范校园内驾驶行为。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,须礼让行人,限速30km/h,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和标线通行,不得占用人行通道及消防通道,对校内超速车辆,将按照我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,并通报所属管理单位,在部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。对在校内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,将第一时间通报所属管理单位,并立即取消其车辆进校资格,情节严重的将转交公安机关处理。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,不得随意鸣笛、超车,在路口、弯道、人行横道等特殊路段应减速慢行。严禁在校内无证驾驶车辆和练车,严禁酒后驾驶,不得将个人车辆借给他人使用,也不得将学生车辆代驶入校,以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。
(三)强化班车和实习、见习车辆的安全管理。请相关部门加强对班车公司的日常管理,对班车司机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,对班车进行有效日常检修,规范配备灭火器和安全锤、破窗器等应急设备,制定班车应急逃生疏散预案,并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,规范执行班车路线和停靠站点。
二、加强校园内车辆停放管理
进入校园内的所有机动车须在学校划定的停车场、停车位有序停放;地下停车场内的车辆禁止停放在规划的停车位以外的任何区域,禁止长时间停放;学生公寓区域禁止停放机动车辆;禁止一切车辆在主干道、消防通道、人行道方砖路面、理石方砖路面和绿地内等禁停区域乱停乱放。学校保卫处将按照《大连医科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加强管理,对于违规停放行为将在部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。
三、引导行人遵守交通法规
(一)校内行人应自觉走人行步道、人行横道,避免在行车路上聚集、并排在行车路上行走等不良行为,杜绝低头玩手机行走或横穿道路现象,不妨碍机动车、非机动车行驶,不与车辆抢行。各部门要做好师生安全意识教育,引导师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
(二)在校外过马路时,请走斑马线,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车辆动态。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,要观察左右来车,确保安全后再通过。在道路上,不得嬉戏追逐打闹,骑行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。
(三)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请有序候车,不争不抢。尤其在高峰时期乘车时,要注意自我保护,避免磕碰、摔倒等事故发生。
四、优化校园交通管控
(一)倡导绿色出行。为保障校园通行顺畅,建议教职工步行前往食堂就餐,或将车辆停放于较远位置步行至食堂。
(二)落实限时交通管制。为保障校园内行人安全,最大限度避免在人员密集路段出现人车混行现象,党委保卫工作部会加强特殊时间段对校园交通管制,学校也会加大处理力度,请各位老师理解配合。
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规则,提升安全意识,增强自我防护能力,以安全文明的方式出行。积极构建安全、和谐、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
党委保卫工作部(保卫处)
2024年11月22日